区长肖卫华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
作者:区委区府办    时间:2017-05-26 17:28: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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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肖卫华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

    4月18日,区长肖卫华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等事项,部署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镇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关于废止《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1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区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
    会议通报了全区近期安全生产情况,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随时迎接省市督查;深入开展委托镇(街)执法工作,由区安监局加强对镇(街)工作的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开展汛期和“五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汛期和“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传达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以及全市消防工作暨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不发生”尤其是“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目标,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工作问责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会议强调,西阳镇和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快建设西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区财政给予66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保障,确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建队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当前要重点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镇“六个一”项目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目前已进入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坚持汛期24小时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审议同意《梅江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梅江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审议同意从2017年1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每人每月由600元提高到620元(人均月补差由420元提高到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由420元提高到620元(人均月补差由220元提高到360元)。从2017年1月起,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集中供养对象护理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3个照料护理标准,分别给予800元、1000元、1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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