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5-03-06 10:49: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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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212在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梅江区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梅州市梅江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狠抓收入征管,扩大财政收入总量,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7.26亿元,比增25.06%,突破7亿元大关,财政总收入达到16.04亿元,突破16亿元大关,为加快我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72761万元,为年度预算69718万元的104.36%,比上年增收14736万元,增长25.4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567万元,为年度预算69630万元的104.22%,比上年增收14542万元,增长25.06%政府性基金收入194万元。

  2014年区级财政支出完成152691万元,为年度预算(本级安排数加上级追加数,下同)147523万元的103.5%,比上年减少992万元,减少0.6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4608万元,为年度预算139546万元的103.63%,比上年增支32392万元,增长28.87%政府性基金支出8083万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14年我区财政总收入160365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72761万元,税收返还5971万元,定额补助收入39万元,专款和一次性补助收入57771万元,专项拨款补助23667万元,上年结余156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157867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支出152691万元,上解支出5176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498万元。

  (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认真做好江南新城、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客家文化产业基地、西郊城市建设用地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资金核拨工作,并筹集资金支持城北海吉星农产品商贸物流园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扩容提质积极支持开展融资工作,充分利用科发融资公司归属我区的有利契机,加强与专业银行的沟通协调,争取不断扩大融资规模,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努力破解发展资金制约难题。深入实施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筹集拨付1200多万元,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电商企业、旅游产业项目和优质茶叶种植基地加快发展,扶持科技型环保设备制造企业挂牌上市,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同时,筹集拨付 820万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先后引进万达、富港等知名品牌企业,计划投资总额131.78亿元,超额完成市下达的70亿元引资任务,有效拓展后续财源。

  2多措并举强化征管实现收入质量数量双提升年初以来,面对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的困难局面,我们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和监控,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深入到国、地税部门召开财税会议,查找研究征管中的存在问题,认真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促进税收稳定增长主动加强与市财政沟通联系,共同解决财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挖掘增收潜力,拓宽收入渠道针对税收增速放缓的情况,积极支持征管部门依法加强征管,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管力度,确保应征尽收。同时,依法依规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加强入库管理,对国有资产征用拆迁补偿收入实行跟踪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规范经营性资产招租行为,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6亿元,比增25.06%,突破7亿元大关,其中税收收入5.4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升至75%,实现了收入质量和收入数量的双提升。

  3、大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扩大财政收入总量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省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扶持政策,主动谋划好申报项目,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盘子。全年通过大力争取,取得中央和省的原中央苏区县财力补助、省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省特殊困难市辖区奖补、中央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省教育创强奖补、省落实“两相当”政策奖补、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奖补、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竞争性分配资金共计9025万元,并获得广州增城区对口帮扶资金1000万元,使财政总收入达到16.04亿元,比上年增加3108万元,突破16亿元大关,提高了财政保障水平

  4、着力保障民生重点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重点投入,全年用于“三农”、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十件民生实事等事涉民生项目支出达11.39亿元,同比增长31.8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74%一是大力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提高教师待遇和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加快推进3间实验学校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支持农村文化设施、社区体育小公园和“魅力客都·梅江欢歌”水上舞台建设,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全年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9亿元,同比增长9.88%二是全力保障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社会福利、救济和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儿童福利中心、老人公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保各项待遇。扎实保障底线民生,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520元、250元、685元,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残疾人生活津贴年人均标准提高到600元,重残护理补贴年人均标准提高到1200元,低保户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全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亿元,同比增长40.68%三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大力支持现代农业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推进乡村美化绿化、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及时发放粮食综补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等农业生产补贴资金,并筹集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25个村公益事业建设,有力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81亿元,同比增长99.15%

  5、全面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制定落实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大力压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全面推行公务卡消费结算方式,减少现金使用率,提高支出透明度。深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提高采购监管水平,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199万元,节约资金283万元,节支率为6.32%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跟踪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把财政资金支出使用关。继续开展“小金库”、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巩固清理成果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开展第一批采购服务工作,降低行政成本。全面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014我区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明显,如受房地产调控政策、“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营业税同比减少10.11%。同时由于我区支柱税源缺乏、稳定性税源较少继续保持财政收入快速增收难度较大。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工资待遇、重点项目建设、民生项目实施、政策性配套资金落实等刚性支出多,财政支出压力大,资金调度紧张,收支矛盾突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收支草案

  2015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分配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重点投入;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监管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区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按照新修订《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区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由于我区未有国有资本收益,所以未做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总计 123810万元,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85630万元,比上年实际收入增加13063万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安排65280万元,增长19.65%;非税收入安排20350万元,增长13.01%);上级补助收入3568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9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9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806万元);上年结余249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2381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3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738万元,增长22.51%上解支出5500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53.1万元,比上年增支5832.4万元,增长55.44%。主要增加是区重点项目经费、财力薄弱镇困难补助经费和预留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改革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401.1万元,比上年增支410.2万元,增长20.6%。主要增加是公安网格化管理经费和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以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3、教育支出32546.4万元,比上年增支3281.3万元,增长11.21%。主要增加是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民办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以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67.3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4.13%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72.6万元,比上年增支619.8万元,增长53.76%。主要增加是文化体育专项经费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14.8万元,比上年增支4826.3万元,增长23.33%。主要增加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补助、五保对象供养、孤儿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和残疾人保障标准,以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51.5万元,比上年增支4868.1万元,增长70.72%。主要增加是提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和计生专项经费,以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8、节能环保支出550.2万元,比上年增支80.2万元,增长17.06%

  9、城乡社区支出12688.7万元,比上年增支7491.7万元,增长144.15%。主要增加是建设美丽宜居城乡、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专项经费,以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10、农林水支出4804.9万元,比上年增支953.7万元,增长24.76%。主要增加是农村土地确权专项经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和建设美丽乡村支出,以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11、交通运输支出432.8万元,比上年增支90.9万元,增长26.59%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32.6万元,比上年增支586.4万元,增长169.38%。主要增加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预留工资改革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9.6万元,比上年增支27.3万元,增长15.84%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支0.1万元,增长0.67%

  15、住房保障支出1477.4万元,比上年减少77.7万元,减少5%

  16其他支出6802万元,比上年减少7249.8万元,减少51.59%

  上解支出5500万元。主要是上解税收征收经费、公安系统经费和援疆援藏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60万元,比上年增加472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6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60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6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9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73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4万元、利息收入2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879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48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61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加上年结余40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2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100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721万元、利息收入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271万元。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安排892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631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2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加上年结余23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02万元。

   三、2015年财政工作计划要点

2015年是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大方面工作:

  (一)坚持强化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一是要按照“建设江南新城,优化江北古城”的思路,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夯实城市经济发展基础。二是积极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手段,支持做好招商引资,引进大企业、大资金参与城区建设改造,引进优质工业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三是认真研究落实促进工业企业稳增长、电子商务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鼓励措施,支持电子信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中小微企业扩能增效引导传统商业企业创建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有条件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动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文化旅游产业、金融地产业、商贸物流业和精致高效农业加快发展,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二)坚持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强财税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加强经济税收数据比对分析,强化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控,细化落实堵漏增收措施,在提高征管质效上下功夫,做到依法征收、应征尽收。二是加强与各镇(街道)、经济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的源头监控,挖掘征收潜力,做好税源引进和防止税源外流工作。三是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落实提高收入质量政策措施,促进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四是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征用拆迁补偿、处置、出租、转让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为“十三五”开局奠定坚实财力基础。

  (三)坚持沟通对接,争取更多上级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争跑资金的作用,主动抢抓粤东西北和原中央苏区两大振兴政策。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认真谋划好符合政策导向和区情实际的项目,完善好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全力做好“两大政策”对接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提高争资争项针对性并加大对已梳理申报项目的跟进落实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扶持“笼子”。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机会,勤力跑动、申请,提高资金到位率,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收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促进我区振兴发展。

  (四)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下大力气保障民生、重点投入,提升公共财政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支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加大“三农”、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在70%以上二是要强化底线思维,突出保障底线民生,切实做好底线民生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户、残疾人保障、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等,完善财政投入的托底保障机制。三是积极筹集资金,促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五)坚持深化改革,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按照新《预算法》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把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细化支出预算标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提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使有限财政资金产生更好效益。四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七是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把握机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加快梅江振兴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幸福梅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财政收支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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