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要求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决定增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18名。至此,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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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