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市县党委巡察《意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时间:2017-02-27   浏览:   

广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和队伍建设、任务和范围、程序方法和权限等作出规定。

《意见》指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要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构建省委巡视与市县党委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意见》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省委巡视办要加强对全省市县巡察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会同纪委、组织和编办等机关、部门积极支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市、县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常委会要把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在全力推进巡视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目前已有15个地级以上市、49个县(市、区)开展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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